本文为卡尔加里小虎原创作品,仅在头条号发表,现已开通全网自动维权,谢绝任何形式的搬运抄袭,转发请注明出处!
我们都知道,1974年1月19日,中国海军与南越海军之间发生了激烈的西沙海战。在这场战斗中,我方始终严格遵循“不先开第一枪”的军事原则。在这一天的上午10时22分,当南越4号舰向我方的274艇开火之际,我方舰艇编队才果断进行了还击。可以说,这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,才采取的自卫行动。
然而,在南越舰艇首次开火之前,他们并不知道274艇其实并不是我方编队的指挥艇。因为274艇的位置较后,南越舰艇误将其视为指挥单位,于是将火力直接对准了274艇的驾驶舱。这一举动导致274艇的政委冯松柏以及副艇长周锡通遭到重创,英勇牺牲,多名船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。如此惨痛的代价,令人唏嘘不已。
但令人深思的是,南越舰艇所谓10时22分才正式开火的说法,究竟是否准确呢?实际上,西沙海战海上编队的总指挥、南海舰队榆林基地的副司令员魏鸣森在他的回忆文章里提到过,早在1月18日晚上23时,编队便受到了来自军委及广州军区的长报,明确授权给予我方全权负责西沙前线的对敌斗争,并清晰界定原则,任何情况下不提前开火,倘若敌方首先攻击,我方则必须坚决进行自卫还击。这封长电报为后续的行动奠定了重要的基础。
展开剩余62%在1月19日的早上9时04分,敌方的4号舰后甲板竟然突然发出了两声机枪的鸣响,射击方向不明。我方舰艇立即向敌方发出了严正警告,明确表示:你方先开火,我方对此表示强烈抗议,一切后果均由你方承担。这样的警告发出三次,但敌方始终没有给予任何回应。随后,敌军的一名军官突然冲出舱口,向机枪手施加了暴力惩罚,甚至狠狠扇了他几记耳光,似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随即将炮口归零。此时,深海区的风浪较大,不适合我方的小艇作战,因此海指决定将编队撤回岛内。
值得注意的是,结合分析,南越4号舰后甲板机枪发射的这两发子弹,实际上可以判断属于走火。 若是真有敌方开火的意图,他们必然会动用更强大的武器,比如两门76毫米舰炮或双联40毫米机关炮,而不是用机枪去开场。因此,从弹道来看,子弹射向何处并不明确,这也说明了整件事情的荒唐。更何况,后续南越舰艇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,敌方军官对开火士兵进行惩戒,甚至让他停止了射击。
南越舰艇已经开火,这一行动是走火还是针对我方的攻击,实际上已无所谓。一旦敌人先开了第一枪,我方应当及时反击,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在南越4号舰的机枪发生走火的时候,迅速火力还击,不仅能打响第一炮,更能够迅速扭转战局,避免更多的人员伤亡。
从法理的角度来看,南越方要承担先开火的责任,我方的还击显得完全正当。而且,南越舰艇距我方极近,极大利于小口径速射炮的火力发挥。从战斗态势来看,271和274艇的夹击态势已形成,双方皆处于漂泊状态,这一战机显而易见。然而,最终却仅仅选择了向敌方重复发出三次警告,实在是一个失策的选择。
总的来说,如果我方舰艇能在南越4号舰机枪走火的瞬间果断实施还击,必然能极大地降低自身的伤亡,同时取得更为显著的战果。这样的战斗遗憾,让人感慨万千。
发布于:天津市倍悦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